113年11月27日公告修正「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」(塗氟相關)

截錄修正事項:
(九) 考量民眾及實務現場之需求,刪除以兒童健康手冊黃卡為憑證,並於黃卡加蓋院所戳章之規定(修正規定附件1、附錄1-2、1-3、1-4)。

返回頂端